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<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>的通知》(市人社发〔2022〕29号)文件相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,人事处审核,现将符合西安地区优秀人才、实用储备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6日-5月22日
人事处
2025年5月16日
姓名 | 所属单位 | 认定类型 | 认定依据 |
骆海燕 |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| 地区优秀人才 |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(国内含港澳台地区) |
贾欢 | 学工部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|
张曼婕 | 信息化建设处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|
冯鹭 | 学报编辑部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|
田芊伊 | 学报编辑部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|